一、船位预订
可通过传真、Email等书面方式向我司预订船位,并请提供旅客姓名 、性别、国籍,以及所需游船的船名、航次、船舱等级和船位数量。若游客中有儿童,请提供儿童的年龄。
二、船位确认
我司接到预定申请后,将发出船位确认书。我司发出船位确认书后的3日内,请按每床位60美元向我司支付船位预订金,在游船开航前45天请向我司支付全部船票款,否则不予确保船位,视同取消。
三、船位取消
如果游客要取消船位预定,请立即书面通知我司,我司会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正式取消订位,但需支付下列的取消违约金:
1、在开航之日前45天以上取消船位,须向我司支付每船位60美元的违约金。
2、在开航之日前44天-30天取消船位,须向我司支付50%全额船票的违约金。
3、在开航之日前29天内取消船位,须向我司支付100%全额船票的违约金。
4、取消船位包括取消全部、人数减少,变更船名或航期等。
5、我司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取消已确认的船位,会在开航前30天通知游客,以便调整。
四、价格
1、我司船位以美元计价,若以人民币结算,汇率按1USD:8.3RMB结算。
2、根据国家价格政策的规定和物价的因素,我司对价格表中所列船票票价保留调整权。船票费用包括船上餐费和长江沿途上岸参观费用。船票费用不包含索道费用、乘船期间的酒吧饮料、洗衣、美容理发、医疗、购物等用于个人消费费用。
3、因国籍不同,可能出现船票价格差异,我司确认的船位仅供确认书中指定的国籍的客人使用。若乘船的客人非确认书中指定的国籍,我司将根据乘船游客的实际国籍增收船票差价。
4、年满12岁以上的旅客,我司将按全额船票收费,提供每人1标准床位;若旅客申请使用加床,在房间内其它旅客同意的情况下,我司按全额船票的75%收费 。
年龄在2--12岁的儿童,不占床位,我司按全额船票的50%收费;若儿童申请使用标准床位,我司按全额船票的100%收费。
年龄在2岁以下的婴儿,我司按全额船票的10%收费,婴儿与亲属同床;若婴儿申请使用加床,我司按全额船票的50%收费;若婴儿申请使用标准床位,我司按全额船票的100%收费。
5、若旅客申请单独使用双人标准房间,我司将对该旅客按-全额船票的190%收费。
若旅客申请使用商务单间,我司将按-全额船票的300%收费;
若申请使用豪华间,我司将按-全额船票的400%收费;
若旅客申请使用总统或皇帝套房,我司将按-全额船票的800%收费。以上房间仅供1-2人住宿。
6、同一航班,同一海外旅行社团队使用的标准床位达到15个以上,我司将向海外旅行社的1名领队提供1张免费船票,该领队在船上将可能使用标准床位或加床。使用的标准床位达到10个以上,我司将向国内旅行社的1名全陪提供1张免费船票;同一航班,一个海外旅行团使用的标准床位在10个以下,我司将向国内旅行社1名全陪提供全额船票50%的优惠船票,国内旅行社的全陪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和导游证,在船上将使用加床。
五、特殊情况的处理
1、因气候、水位、临时禁航和航道管制等我司无法控制的原因,我司保留调整游船的抵、离港口及时间、乘船期间上岸参观景点及行程安排的权利。
2、若我司游船发生机械故障,不能正常航行,我司将调整航期或由我司指定安排其它游船接转。若安排其它游船的船票价低于我司的船票价,我司将退还其差价;若安排其它游船的船票价高于我司的船票价,其差价部分由我司全部承担。我司不承担其它的责任或赔偿。
3、如遇不可抗拒的外力导致无法为您提供原本保证的服务项目时,我司不负担任何责任或赔偿。
注:
1、因各游船公司预定细则不尽相同,以上细则可能有部分变更,以实际预定游船细则为准。
2、各游船星级评定标准是根据长江游船惯例而定,某些游船未参加国家旅游局星级游船评定,为同业中认可的准星级游船。
电话:0717-6357878 13872461536郎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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